“雷锋纪念馆”坐落在弓长岭区文化馆,总面积近200平方米,总投资额10余万元(不包括房屋建设资金),兴建于2003年2月,隶属于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管理,属于政府财政拨款,采用以馆养馆的方式,门票所得用于增设、维护馆内设施。
展馆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展厅:展有党和国家领导人为雷锋题词以及配有大量的图片、资料、实物、沙盘等。二是录像厅:可播映《雷锋在弓长岭》录像片并有专人解说。纪念馆内珍藏着许多照片和实物,特别是雷锋入伍时弓长岭焦化厂为他作的个人鉴定资料尤为珍贵,是国内其他纪念馆所没有的。“雷锋纪念馆”开馆以来 ,已接待20,000多人参观,他们中有工人、农民、干部、学生、雷锋生前工友、战友、义弟等,以及省内知名人士。是进行爱国主义、国防教育的好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