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30日辽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辽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辽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能源生态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我县农村能源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农村沼气项目不断发展壮大,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示范作用明显,"四位一体"生态模式迅速增长,在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会议指出,全县农村能源建设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农村发展新型能源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财政投入的专项推广经费满足不了新能源推广的需要;三是工作机构设置不健全,影响推广普及工作。
会议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应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要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农村能源建设意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千方百计搞好宣传,大力宣传新型能源的特点、方法,以及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性。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典型参观,加大媒体宣传等方式,调动广大群众建设新能源的积极性,引领更多的干部群众参与到此项工程之中。
第二、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能源建设的投入。逐步增加财政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的投入,抓好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创新工作模式加大市场化运作力度,吸收社会资金全方位搞好能源工作,切实解决能源建设中资金不足的问题。对秸秆气化站的电价问题,建议政府组织协调会,客观公正的进行研究解决。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农村能源推广机构建设力度。希望政府适当提高工作机构的级别,设为副科级单位,为了和省农村能源办公室保持一致,应把农经局的能源生态股改名为农村能源办公室,配足配齐工作人员,改善工作条件,明确职能、落实责任,为能源工程建设一支精干的队伍,给施工和维护提供保障。同时,注意生产和使用安全,加大宣传和培训安全生产知识,确保更多农民使用上清洁,环保、节能、高效的新型能源。
第四、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能源的领导和考核。农村能源关系民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一项主要内容。希望政府和各乡镇把此项工作列入到工作考核之中,以加大力度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
(辽阳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