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辽阳县住房建设,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完善住房供应结构,稳定市场预期,根据建设部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
2009年辽阳县住房建设计划继续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办发[2006]37号﹑国办发[2007]24号以及辽市建发[2008]9号文件精神,结合《辽阳县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以合理﹑有序﹑特色为原则,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坚持住房市场化的基本方向,不断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多渠道多层次住房分类供应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县住房保障制度.坚持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能,多渠道筹集资金结合财政承受能力和居民住房的实际情况,建立和优化以重点发展满足中低收入家庭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
计划期内,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面积所占面积达到新开发建设总面积70%以上;经济适用住房套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廉租住房套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以内。实施绿色与节能建设,2009年新建商品住房绿色与节能实施率达到100%。
一、辽阳县住房建设年度计划:
全县计划建设住房4441套,建筑面积36.6万平方米,住房建设供应土地28.61公顷。其中:商品住房3901套,建筑面积32.5万平方米,住房建设供应土地19.84公顷;经济适用住房120套,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住房建设供应土地0.37公顷;建设农民私有住房420套,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住房建设供应土地8.4公顷。
二.辽阳县城区住房建设年度计划:
(一)2009年住房建设指标为:
县城计划建设住房2440套,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2320套,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20套,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
(二)2009年住房建设土地供应计划
县城住房建设供应土地12.36公顷。其中:商品住房11.99公顷;经济适用住房0.37公顷。
三.乡镇住房建设年度计划:
2009年计划建设住房用地面积7.85公顷,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共1581套;农民私有住房用地8.4公顷,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共420户。
计划所提供的土地面积略低于市场年度所需要的土地量时,县政府可根据市场需要在《辽阳县城市总体规划》中选择条件合适的地块进行出让,以保证土地市场供应平稳,满足市场需要。同时由县政府控制年度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总量,针对具体项目进行综合平衡调整,可根据具体地块出让的难易程度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情况,在用地总量平衡及套型面积比符合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对具体出让地块进行微调。
(辽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