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8]205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6月20日起,汽油、柴油出厂价格每吨均提高1000元。我县调整后的成品油零售价格为:90#乙醇汽油5.63元/升,93#乙醇汽油5.96元/升,97#乙醇汽油6.43元/升,0#柴油6.01元/升。
油价调整后,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液化气、天然气价格一律不作调整。
县内各成品油经销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在醍目位置对调整后的油价进行公示。县物价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成品油价格执行情况和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搭车涨价行为。对利用价格调整之际抢购、囤积、造谣惑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违反规定擅自提高价格的违法行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维护市场稳定,确保成品油价调整的顺利实施。
望周知。
举报电话:7777309 12358
辽阳县物价局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辽阳县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