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在灯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了解到,该市率先在全省启动了农村自来水水质采样监测,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从源头上严把农民群众饮用水的入“口”关,确保农村饮用水的用水安全。
近年来,灯塔市农村自来水发展迅速,已有151个村的32万人口饮用自来水,占全市总人口的65.6%。为保证农民群众安全饮水,预防和控制水传染疾病的发生,灯塔市结合区域实际,制定了《灯塔市农村自来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村集中式供水项目的选址、工程设计审查等均应有卫生部门参加,工程竣工后必须有县(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供水。
与此同时,该市还建立健全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并要求供水设施定期清洗和消毒,供水工程必须使用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件的涉水产品,对直接从事生活饮用水供应工作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为掌握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状态,灯塔市要求各农村自来水供水单位每年必须进行丰水期、枯水期的水质检验。一旦生产和供水过程中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供水单位应立即向该市疾控中心报告,同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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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