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高校录取工作已经开始,为进一步遏制个别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大摆“升学宴”、“谢师宴”,收受礼金、礼品,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现对党员干部重申如下要求:
一、严禁党员干部将“升学宴”的范围扩大到亲属(指与本人及配偶具有直接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以外人员,严禁收受除亲属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礼金、礼品。对超范围操办者所收礼金、礼品全部没收,并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对检查中不能提供礼金账单的,按参加人员每人200元计算。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操办者加重处分。
二、严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食堂、餐厅及接待场所承办“升学宴”活动。
三、严禁党员干部参加非亲属的“升学宴”,违反规定的,视情给予通报批评或党政纪处分。
四、强化报告制。凡在规定范围内操办“升学宴”,须填报《党员干部办理喜庆事宜报告单》和宴请亲属名单,提前7天向组织申报。各县(市)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公、检、法、司领导班子成员,市直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向市纪委党风室报告;市直各部门县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及所属系统县级干部向所分管的派出纪工委报告,县(市)区科级干部向所在县(市)区纪委报告,其它干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
五、强化责任制。各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具有监督和管理责任,凡是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升学宴”不报告、不制止或制止不力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六、强化监督检查。市纪委、市纪委派出(驻)纪工委、各县(市)区纪委要按此通知要求,开展专项检查,组织明察暗访,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超范围操办者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欢迎人民群众监督举报,对举报事项,经调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举报电话:2316018 2308575
2309097 2306619
中共辽阳市纪委
辽阳市监察局
200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