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就是说审查一个人是否具有选民资格,首先必须看其是否同时具备成为选民的三个基本条件,即:(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即具有中国国籍。(2)到选举日年龄必须满十八周岁。(3)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其次,具有成为选民的基本条件的人,必须进行选民登记,列入选民名单,才能成为选民,才能行使其选举权利。
(辽阳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