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2日15时许,被害人魏某及司机王某驾驶其林肯牌豪华越野车行至下达河乡龙峰寺附近时,被一辆横在路中的出租车堵住,随后从该车及旁边一辆吉普车上跳下来10余名男子,持刀、斧将王某打伤,抢走价值100余万元的林肯牌豪华越野车。
如此巨额的抢劫案,引起辽阳县公安局张副局长的高度重视,他指示时任教导员的高明国及山区中队长徐显永加大工作力度,迅速侦破此案。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排查,最终将与魏某有经济往来的李某某、孙某某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并上网通缉。2007年12月25日,徐显永在公安局大门外,在一伙前来办事的群众中发现一人体貌特征与嫌疑人李某某的照片极为相似,遂将其控制住,经讯问此人正是李某某。经审讯,李交待自己将八会一采石场卖与魏某后,感觉价钱有些低,但又无法中止合同,遂想出抢回随矿山一起出卖的林肯车作为补偿。李某某到案后,时任中队长的徐显永加大抓捕力度,并做孙某某家属的工作,终于迫使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投案自首。新一届刑警大队领导班子成立后,大队长高明国、教导员徐显永加大审查工作力度,终于使该案的幕后策划者——鞍山律师王某某浮出水面,并于2008年1月25日将其抓获归案。王某某是一名资深律师,熟悉法律,能言善变,具有很高的反侦察能力,拒不供认犯罪事实。为了不使有罪者逃脱法律的制裁,大队长高明国、教导员徐显永严把证据材料关,组织警力抓捕其他在逃人员,最终将李某某、王某某等人顺利地以抢劫罪批捕。此案现抓获涉案人员5名,被抢的吉普车已被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