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 陈强
(2008年4月28日)
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是省政府为发展试点成果组织的一次专项行动。要求挖掘扩面潜力,加强基金征缴,将城镇从业人员全员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到2008年底基本实现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我市开展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养老保险全年扩面新增参保人员5万人,到年底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8.4万人,实现养老保险费的应收尽收。重点是组织民营企业全员参保,规范民营企业缴费行为,破解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强的门市商业和餐饮娱乐行业用人单位的参保难点问题,做好新成长劳动力的参保工作,实现就业和参保的同步推进,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农民工、中小企业从业人员的参保缴费问题。要重点落实以下几项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政府为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实行旬报告、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提高扩面征缴工作合力。
二、深入普查养老保险扩面资源。扩面资源普查工作与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相结合,采取逐户排查方式,摸清全市参保资源和应缴费资源底数。建立就业资源和社保扩面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实现参保资源的动态管理。
三、全面落实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对未参保的集体企业和无缴费能力企业中断缴费的职工,允许其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对城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允许其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对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自由职业者,允许其从实行个人缴费时间起按对应期政策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对地处乡镇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允许其比照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参保。
四、切实发挥社保扩面联动机制作用。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为契机,集中开展劳动监察,确保签订劳动合同一人,依法参保一人;坚持部门联动制约工作机制,对未依法参保、缴费的企业依法制约,督促参保缴费;地税部门要切实加大征缴工作力度,通过税务稽查督促企业依法缴费;社区协管员入户督促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