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着眼于县级领导班子长远建设,培养造就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年轻优秀、有发展潜力的后备干部队伍,从组织上保证辽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市委决定采取笔试、面试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范围内公开选拔一批副县级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副县级后备干部的数量
根据全市县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和副县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公开选拔200名40周岁以下的副县级后备干部。着眼于领导班子长远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结构,30周岁以下的应不少于10%;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少数民族干部要有适当比例。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和资格
(一)德才条件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做出实绩;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
非中共党员干部,还应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少数民族干部,还应具有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宗教观,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7年7月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977年7月以后出生)的报名者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任职或工作。具体任职资格(任职时间计算到2008年7月):
30周岁以下(1977年7月以后出生)的报名者,应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含非领导职务)。具有硕士学位或获得相当于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不受职级限制。
31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7月至1977年6月出生)的报名者,应担任正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或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具有硕士学位或获得相当于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可以放宽到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36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67年7月至1972年6月出生)的报名者,应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担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2年以上,或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或获得相当于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可以放宽到正科级非领导职务或副科级领导职务。
4、身体健康。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从2008年5月26日开始,到6月2日结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报名,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县(市)区委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后,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市公选办。市公选办复审合格后发准考证。
(二)统一笔试,择优筛选
拟于6月中旬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科目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行政管理与领导科学,法律常识,现代科学技术基本知识,历史知识,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十七大以来的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公选数量15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中,30周岁以下人选达不到30人,先按规定的比例取足30周岁以下面试人选,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其他面试人选。
(三)组织面试,进行答辩
拟于6月下旬,由市公选办统一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及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组成面试答辩评审委员会,负责面试答辩工作。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应具备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情况。面试分30周岁以下干部、31周岁至35周岁干部、36周岁至40周岁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四个组别。为客观公正和全面准确的评价报考者德才素质,把面试答辩人选的笔试成绩带入面试答辩阶段,将笔试、面试的分数按照5︰5的比例累计出总分,然后按照公选数量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核对象人选。如差额考核对象人选中,30周岁以下干部达不到22人,先按规定的比例取足30周岁以下的差额考核对象人选,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其他差额考核对象人选。
(四)组织考核,初定人选
市公选办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若干个考核组,对差额考核对象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在此基础上按照公选数量提出副县级后备干部初步人选建议名单。
(五)组织研究,确定人选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情况,在综合考虑年轻干部、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等因素基础上,研究提出副县级后备干部人选建议名单,提交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讨论决定。
(六)全市公示,公布结果
通过辽阳日报等新闻媒体对确定的200名副县级后备干部在全市范围内公示7天。对反映的问题由市委考核组或委托干部所在地区、单位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对不适合列入后备干部名单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作为副县级后备干部问题的,向干部所在地区、单位党组织反馈公开选拔的副县级后备干部名单,并适时组织集中培训,实行分类管理。
四、有关具体事项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者于2008年5月26日至6月2日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于2008年6月3日至6月10日将初审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市公选办。
2、报名手续: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和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版彩色正面照片6张(含报名登记表2张)。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市公选办地址:市委组织部会议室(市委1号楼333房间)
6、联系电话:0419—2304433 2306288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辽阳市公开选拔副县级后备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