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冯常遵: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朋友、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
欢迎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和省政府法制办、市人大、市政协、市政法委、市法院和市政府、县(市)区政府两级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出席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为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公正执法,防止滥用行政裁量权,我市出台了《辽阳市实施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为方便市民了解我市实施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相关事宜,我们邀请了市法制办公室新闻发言人、主任吴险峰先生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首先请吴险峰主任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
市法制办公室新闻发言人、主任吴险峰:同志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下面,我代表辽阳市人民政府,就辽阳市实施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工作做新闻发布。
一、实施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必要性
提起行政处罚大家并不陌生,行政处罚是行政执法机关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使用频次最高、涉及面最广的一种行政执法行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行政处罚的公正、公平实施。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法律的形式明文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为了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又明确提出,要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法律严格实施。为了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指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应当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指出:要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裁量权进行细化、量化和规范,防止滥用行政裁量权。2007年7月,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市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强调"各级行政机关要对行政裁量权进行细化、量化""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为落实全国市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领导作出了重要批示。2007年11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意见》,标志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在我省全面展开。
由此可见,开展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是党和国家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重要措施。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对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公正执法,加强廉政建设,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我市开展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主要工作
辽阳市政府高度重视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为了保证其合法、规范、健康、有序地开展,在全市分三个阶段组织开展了此项工作:
(一)筹划准备阶段。我市是全省较早开展此项工作的城市之一,在2007年的政府法制工作要点中,市政府就明确提出了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把实施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为落实《辽阳市政府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一项重要措施抓好落实。2007年度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市政府就此项工作又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安排,提出了制定标准、审核把关、组织实施、全市各执法单位同步开展的工作思路。为了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张洪武为组长、市长助理马立阳为副组长,市监察局局长曾凡库、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险峰、市人事局局长申泽谦、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立伟为成员的"辽阳市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全市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指导协调、审核把关、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也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做到了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制定标准阶段。制定科学、规范的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是全面、正确实施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先导性工作。为了保证各单位顺利开展这一阶段工作,市政府责成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全市35个重点行政执法单位,于2007年5月到山东等地进行考察学习。2007年9月3日,市政府办公室又及时向全市制发了《关于印发辽阳市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制定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都能本着合法、合理、公平、公开和服务性工作原则,从详细归纳本部门执法领域发生违法行为的种类入手,按照不同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划分若干行为阶次,并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细化为若干裁量阶次,将不同的违法行为阶次与裁量阶次对应,最终形成本单位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在各单位制定指导标准的过程中,市政府法制办又及时转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促进了我市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规范化,使我市的工作符合了全省的统一要求。目前,市直40个行政执法单位制定的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经过市政府法制办两次审核把关,已经通过了市政府的最终审查。
(三)组织实施阶段。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前不久下发了《关于实施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执行细化后的行政处罚指导标准。并提出具体实施要求:一是全面公示,接受监督。为了便于公众查询,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于5月1日前做好本单位裁量标准在互联网网站上的公示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要将市直40个行政执法单位的裁量标准在市政府网站上进行集中公示,并且明确未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不得随意变动细化后的裁量标准。二是加强检查,督促落实。市政府要求从5月1日起,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要依据各自职责,陆续开展裁量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并且明确对通过检查、举报或行政复议发现未依据细化后的裁量标准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一律属于行政执法过错案件,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并移交市监察局追究办案人员责任。三是明确实施方式。实施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要求行政执法单位做出处罚决定不仅要依据违法事实的情节、后果、社会危害程度进行裁量,而且在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中必须载有适用裁量标准的表述。
三、下步工作的要求
随着5月1日的临近,我市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即将进入正式运用阶段,为了保证此项工作正确、规范地开展,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务必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制定裁量标准是基础,实施是关键,能否正确实施是对我市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全面检验。因此,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一定要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优化社会经济发展软环境,推动行政机关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加大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大此项工作的贯彻执行力度,为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提供足够保障。
(二)注重相关制度的配套实施。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实施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过程中,要注重把此项工作同行政执法公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等制度的实施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其在制度的规范下运行。
(三)切实抓好执法人员培训。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能否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关键在执法人员。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以裁量标准的实施为契机,切实加强执法人员对裁量标准等有关执法业务知识的培训,培训工作要务实、要注重成效。培训重点应当放在提高执法人员对开展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执法理念的转变上,使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运用本单位的裁量标准,尽快进入角色,适应新的执法要求。
(四)注重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一项动态的工作,由于受各种因素的限制,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问题,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要预先做好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思想和工作准备,确保此项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市、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各部门的法制机构要发挥自身优势,注意对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归类总结,确保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顺利实施、健康运行,确保工作质量。
(五)自觉做好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实施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过程中,除了要自觉接受政府内部的层级监督之外,还要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等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接受监督中促进工作不断规范。
同志们,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是我市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十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一项实际举措,也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推进我市依法行政进程的一个实际步骤。市政府将全力以赴做好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工作,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软环境,推动我市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辽阳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冯常遵:谢谢吴险峰主任,下面请记者朋友围绕今天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
辽阳市电台记者:辽阳市各行政执法单位什么时间开始实施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权指导标准?公众在哪里能够查询到各单位制定的指导标准?

辽阳市电台记者提问
市法制办公室新闻发言人、主任吴险峰: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市各行政执法单位从2008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权指导标准。
市政府已经印发了《关于实施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于2008年5月1日前在本单位互联网网站上全面公示本单位裁量标准,市政府法制办要在市政府网站上对市直40个行政执法单位的裁量标准进行集中公示。公众可以到上述网站查询。
千山晚报记者:当事人怎么才能知道行政执法单位是按照细化后的行政处罚自由裁权指导标准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市法制办公室新闻发言人、主任吴险峰:一是当事人在接受处罚时,要查看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其它法律文书中是否有依据细化后的行政处罚自由裁权指导标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表述。
二是当事人要查看执法单位依据细化后的行政处罚自由裁权指导标准作出的处罚决定,其裁量幅度是否和其认定的违法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辽阳电视台记者:如果行政执法单位不按照细化后行政处罚自由裁权指导标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到哪里去告?
市法制办公室新闻发言人、主任吴险峰:当事人可以到市政府法制办反映有关问题,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也可以到市纪委纠风办投诉。
辽阳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冯常遵:下面请市纪委纠风办主任叶荣申继续回答这个问题。

辽阳市电视台记者提问
市纪委纠风办主任叶荣申:市政府纠风办将按照当事人反映的情况,依据《辽阳市实施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
辽沈晚报记者:市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保证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权指导标准正确实施?

辽沈晚报记者提问
市法制办公室新闻发言人、主任吴险峰:为了保证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权指导标准正确实施,市政府将重点采取以下四个方面措施:
一是市政府在《关于实施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依据各自职责从5月1日起,陆续对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贯彻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受理相关投诉。
二是市政府将把各单位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作为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对不按照要求开展此项工作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将以裁量标准的实施为契机,切实加强执法人员对裁量标准的培训,使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运用本单位的裁量标准,尽快进入角色,适应新的执法要求。
四是市政府在《关于实施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的通知》中已经明确,对通过检查、举报或行政复议发现未依据细化后的裁量标准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一律属于行政执法过错案件,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并移交市监察局追究办案人员责任。
辽阳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冯常遵: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