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已经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为了给广大驾驶员敲响警钟,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7月15日晚,市交警支队开展了一次针对酒后驾驶的突击检查行动。
当晚6时40分左右,京都岗。交警拦住了一辆桑塔纳轿车,从车上下了驾驶员面的微红,一看是喝了点酒。交警现场用测酒仪以测试,屏幕上显示为0.34,即表示人体内究竟含量为34%。根据规定,究竟含量在20%-80%的微饮酒,超过80%的为醉酒。记者询问该司机后得知,这是一名个体老板,刚刚和朋友聚会,喝了两瓶啤酒。交警依法将司机带回队了做了进一步处理。在不到10分钟的时间里,交警又拦下一名酒后驾驶的司机。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酒后驾驶的司机将要负担更多的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文规定:驾驶人醉酒驾车的,保险公司不予以赔偿。另外,如果驾驶人是喝酒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重伤,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立即构成交通肇事罪,驾驶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与就是说驾驶人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处罚责任之外,还必须被追究责任甚至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