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居民居住内,未低速行驶或不必让行人的,罚款20元;驾驶机动车性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的,罚款100元......"所日,记者宋辽阳交警部门了解到,从5月1日起《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将正式实施,那些妨害他儿的不良驾驶行为,都将受到处罚。
"前天下了场雨,院子里有点积水。有一辆车猛地从后面开过来,使劲按喇叭。我赶紧往旁边躲,可还是被溅了一身的泥点子。"昨日下午,住在白塔区的方大妈向记者讲述了她的遭遇。"现在天暖了,居民楼下有挺多老人和孩子。把车开得怎么快多危险呀!"
据交警部门介绍,市民向他们反映的此类问题也比较多 。5月1日起,像方大妈遇到的这种"无德驾驶"者就会受到惩罚。尤其是在单位和居民住区内,机动车驾驶者一定要放慢速度。避让行人,更不能大声鸣笛.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正式实施时,行车中向道路上抛撒物品、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路段鸣喇叭、在行车中拨打接听手机、观看电视等不良行为都将受到50元的处罚;不避让盲人,将被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