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为确保春节期间我市交通运输市场的安全与畅通,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和谐道路交通环境,从2月3日至3月15日,有关部门将菜全市范围内开展春运检车工作。届时,因达不到检验要求而没得到有交警部门核发的《春运合格证》车辆,将无法上路营运。
据了解,为全面做好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交警支队及早动手、警力下沉、集中开展"五个集中活动",即:集中开展高速公路行车秩序整顿行动、春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行动、春运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春运交通安全社会宣传行动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整治活动中凡是我市管辖的所有7座以上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出租车必须参加春运检车,并对参检车辆管理档案。经检验合格的,发给《春运通行证》,并同车主驾驶人签订春运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对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一律取消春运资格。从2月3日起,凡没有《春运通行证》的营运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一律依法严格处罚。
市交警支队还将把举报的电话张贴在营运车辆上,实行有奖举报,让市民参与到春运整治活动中,从而营造良好的春运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