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物价局消息:即日起至5月末,辽阳市将对学校水电气价格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学生真正得到政策实惠。
据了解,2001年以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为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规范管理、稳定学生食堂价格、减轻学生负担,就学校用水、用电、用气价格相继出台了三次优惠政策。如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价格,分别按价格优惠的居民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执行等。为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从即日起至5月30日,辽阳市各级物价部门将对学校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2006年1月1日以来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及相关收费单位落实学校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优惠政策情况。检查的重点内容是: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未执行和滞后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就学校用水、用电、用气出台的价格优惠政策问题;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核定学校享受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比例偏低问题;水利部门超标准收取自备井水资源费问题;城建部门对自建污水处理设备、经检测已达标且未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的学校收取城市污水处理费问题。